当前我国监理行业的存在问题及对策的探讨

发布时间:2013-06-24      新闻来源:一览监理英才网

   

    1  关于建设监理的起源和宗旨。上世纪80年代,通过鲁布革水电工程、京津唐高速公路工程等世行贷款项目,我国建设主管部门认识到了国外项目管理模式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设部结合我国当时的实际,建立了建设监理制度。当时给建设监理的定位是,在项目业主的委托下,对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到竣工验收、投产使用的整个或一部分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对从事建设监理人员的培训教材均是围绕这个定位展开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内容也包括了这些方面的知识。应该说,获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就可以从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前期咨询、设计招标或竞赛、施工招标、施工阶段的三大控制、竣工验收、后评估等工作,具备监理资质的企业就可以开展相应的服务业务。但目前的情况却有较大的不同。为了加速推进建设监理制度,我国从法律、法规、规范、政策方面对建设监理的范围作出了规定。应该说,规模以上项目的强制监理对建设监理制度的推行起到了强大的推动作用,尤其在对以国有资金为投资主体的情况下,这种强制性有其合理性。但由于这种推行带有政府的强制性质,不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业主的自主权,给建设监理制度的健康发展也带来了不利的因素。国外的建设监理是在市场经济充分发展、社会化分工越来越细的基础上孕育而生的,是在项目业主不断提高的服务需求中成长起来的,因而比较成熟。监理服务的委托性也基于此。由于国外的市场经济制度对企业和个人的信誉有一整套的评价、调控办法,因而项目业主在选择监理单位时看重的是企业及其派出人员特别是项目负责人的信誉。当项目业主认为一个监理单位及其派出的人员能够提供其所需要的服务时,就会与该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如果双方对其合作比较满意,可能就会继续委托而成为长期的合作伙伴。正因为世行也是看到该制度能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以保证投资项目的进度、质量、造价受到控制,才要求其投资的项目委托监理。
    2  目前我国监理行业的现状。监理的业务方向越来越窄。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建设监理到目前基本上只停留在施工阶段的质量和进度控制。而建筑行业服务的其它执业体系是:可行性研究和设计阶段咨询业务必须由具备工程咨询资质的企业完成;招标业务必须由具备招标代理资质的企业完成;造价审核、物料的询价业务必须由具备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完成。具备监理资质的企业事实上仅能从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有关造价方面的监理工作是“造价控制”而非“投资控制”,即全过程投资控制要由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完成。在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并不规范的情况下,项目的进度实际上也是监理难以控制的。政府有关官员在不同场合的一些讲话都要求监理把好质量关,以至于部分建设主管部门和社会都认为监理的工作就是监督工程质量。监理的责任越来越重。近年来我国有关监理工作方向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监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多,监理单位承担的责任越来越大。随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所起的作用向宏观管理的转变,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责任已转移到监理企业身上;监理规范对平行检验要求的具体化;今年开始实行的旁站监理制度,材料、设备的见证送检,竣工验收备案规定等,都程度不同地加重了监理的工作量和责任。监理取费水平相对降低。现行的监理取费标准是1992年制定的。当时监理行业刚刚起步,整个社会的人均收入水平也低。经过1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人均GDP基本上翻了一翻,人民的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但监理的收费标准至今未进行任何调整。相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取费标准实际上降低了,与设计取费标准存在非常大的差距。监理工程师的门槛相对过高。根据监理规范的确定,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的岗位均需获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按照现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注册规定及办理周期,一个大学毕业生至少需经过10年时间才能获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而相关的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资格仅需五年左右的工作时间就可取得。监理队伍不稳定。监理业务范围的受限、监理取费的相对较低与监理工程师门槛的相对过高不相协调。一般而言,门槛高意味着要求高,社会地位及经济收益应该较高。但目前监理行业近乎畸形发展,一部分监理工程师已沦落为近乎质安员的角色,甚至连施工单位的质安员也不如,因为施工单位的质安员尚有权对施工班组进行经济处罚,而监理工程师在进行质量管理时却因无合同依据而束手无策。监理工程师的社会地位越来越低,很难得到社会的认可。一方面,在未成为监理工程师之前,大学同时毕业的同龄人在设计单位已成为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成为设计单位的中坚力量,在施工单位已成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而在监理单位只能做监理员;另一方面,在成为监理工程师之后,监理人员从内地欠发达地区向效益好的沿海地区流动,沿海经济地区的监理工程师向效益好的开发公司、施工单位流动。监理行业存在非良性竞争,部分企业进入恶性循环。虽然我国的建设规模很大,但由于部分业主还未意识到建设监理能够带来理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服务水平和质量的评价体系尚未形成,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信誉制度还未建立。而且当前监理服务的水平参差不齐。因此一方面有的业主不愿委托监理、不相信监理,另一方面监理企业要生存、要取得监理业务,否则连已有的资质都无法保持,更不用说资质晋升。这导致监理行业竞相压价竞争。业主一方面用较低的费用完成监理任务的委托,另一方面要求监理单位提供相当深度的监理服务。由于收费较低,监理单位不可能按照有关规定派出足够的人员,或派出人员的素质达不到有关规定的要求,造成业主对部分监理单位的服务不满意,对其工作不支持;造成施工单位对部分监理单位不服从、不配合;造成社会对监理行业不接受、不认可。监理企业收费不断下降,监理企业收益不断降低,高素质的监理人员正在流失,即监理行业的发展进入了恶性循环。
    3  应对措施及规范建设监理的建议。制度上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世行贷款项目要求必须委托监理,但未要求对监理进行招标。建设监理的服务性决定了它的委托性,国际惯例也是委托,这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要求,给业主以自主权。在我国监理制度建立之初,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投资大部分是国有资金,一定程度的强制性及公开招标对监理事业的起步和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党的十四大确定了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方针,现在经过10年的发展,民间投资、国外投资已经占了相当大的比例,项目业主需要高水平监理服务的时代已经来临,而监理招标一定程度上违背了业主的意愿。建议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渐成熟,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逐步恢复监理的委托性,并改强制监理为提倡或鼓励监理。对国有性质的投资项目,可参照世行的规定要求一律实行监理,但不要求强制监理招标。这样,就使真正能够提供令业主满意服务的监理企业获得不断的发展,从而带动整个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上调监理取费标准。“92”取费标准不但未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而进行调整,与相关的其它行业也不配套。例如,一个约5万平方米的高层商住楼,地下2层、地上31层,造价约1个亿,监理费率为0.8%~1.2%,取其平均值则为100万元监理费。这个项目从施工准备阶段到竣工验收一般要经过2.5年,平均每月监理产值为3.33万元。而设计周期只需半年,设计取费率为3.0%,即300万元,平均每月设计产值为50万元,是监理的15倍。设计企业与监理企业投入的人员数量基本相当。如严格按监理规范规定,监理企业投入的人员素质要求比设计单位还高。监理成本高于设计成本,而收益远低于设计,制约了监理行业的发展。对当前的有关法规进行研究分析,科学界定监理企业的责任。监理服务的委托性决定了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取决于业主委托服务的内容。该部分职责和权力应该从属于业主的职责和权力。监理企业是通过自己的专业服务承担业主对项目管理的一部分职责。监理企业与施工企业没有合同关系。监理的权力与职责均通过业主与施工单位的承包合同、补充合同或其它协议来体现。监理规范规定,监理委托人必须把监理单位的职责与权力书面告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行为的利益和后果也由委托人承担,也是基于监理服务的委托性。对建筑行业的服务咨询执业资格和企业资质进行整合。国家计委与建设部之间、建设部的建筑市场管理司与标准定额司之间应对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的执业资格、企业资质进行有机的整合,确保不重复设置及资源浪费,不把它们人为地区分开来,而是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建立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信用的科学评价体系。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发育还不太成熟,社会性的企业、个人信用体系尚未建立。为了确保监理行业的正确发展方向,必须建立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的评价体系。因为监理服务的委托性决定委托服务的对象必须能让委托人信任,如果监理的企业提供的监理服务达不到委托合同的规定或不能令委托人满意,则该监理企业的信用就应有不良记录,并为此而承担后果。这样,任何一个监理企业在开展监理业务时,就会慎重地考虑本企业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以及能否投入相应的人力资源。这会引导监理企业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和培训,通过提高人员素质提高服务水平,并通过提高服务质量来进行竞争,引导企业进入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加强监理协会的行业管理作用。作为监理企业的行业管理组织,监理协会应发挥更大的作用。在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积极扶持监理协会加强行业管理。在现阶段,监理协会可在评价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的信用方面,在遏制监理企业恶性竞争方面,在规范监理企业的服务质量及服务行为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在提高监理企业的服务水平方面起组织、协调作用。监理企业通过相互间的学习交流,取长补短,提高监理服务总体水平。对总监们提供高水平培训、参观、学习的机会,并通过他们的工作带动整个行业往前发展。采取措施,组织开展监理理论的研究,保证监理行业的正确发展方向。加强监理企业自身的管理,特别是加强监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职业道德素质、协调沟通能力的培训和管理。没有这三个能力,监理人员无法取得业主们的信任和施工单位的敬佩,也无法开展正常的监理工作。只有加强了我们监理企业的自身建设,我们的服务才能达到规范规定的要求,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监理取费才能恢复到正常水平,监理行业才能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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