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监履职中的“两重性”
发布时间:2013-06-24 新闻来源:一览监理英才网
项目总监作为执行一项工程监理任务的负责人,是这个工程建设团队的核心,是掌控和驾驭整个工程项目的总指挥官。他工作的好坏、业绩的优劣,对实现建设目标,防范监理企业的责任风险,维护监理企业的声誉;对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包括对社会都有重大的责任。如何履行好项目总监的职责,就必须对履职中的“两重性”有一个清醒的正确理解。
一、 领导与被领导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明确规定,工程项目监理实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项目总监无疑是项目监理部的领导,负有项目组建、人员管理、工作安排、检查考核等职责,是带领“一班人”完成工程项目监理任务的带头人和中坚。同时,项目总监又是一个被领导者,他是受企业法人任命,并书面授权,按合同项目设立的行政职务。他对外是企业的代表,负有履行工程监理合同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要接受企业的领导,接受企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检查指导,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贯彻落实企业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塑造企业的良好形象,创造企业品牌,为企业创造更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特别是在目前建筑市场尚不规范的情况下,防范可能给企业带来的监理责任风险。领导和被领导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都不可偏废。既不能忘了自己的领导职责,组织发挥好项目团队的作用,也不能搞“独立王国”、“诸侯称霸”,特别是在远离企业的工程项目,项目总监更要有企业意识,不能我行我素,而应该多向企业报告工作,特别是涉及到一些重大的原则问题,要及时汇报,争取企业的领导和帮助。同时,还要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监站、安监站的领导和监督。
二、 领导与管理
领导和管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着各自不同的范畴和内涵。领导的本质是应对和解决突发性事件,探索未知,发挥组织的最大效益。而管理则是为实现既定目标,使下属融入管理者控制的体系之中。一种是创造一个“势”,一个是创造一个“场”;一个是代表方向,一个是代表过程。从领导职能分析,项目总监要领导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实际,策划和编制项目监理规划,主持工地例会,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做出风险决策、应急决策。从管理职能分析,项目总监要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标准和强制性条文,按照工程建设实际,做好各参建方的人力和资源有效配置,通过计划、组织及人员配备、控制等手段,建立和谐的工程建设秩序,把工程干好,最终达到建设目标的要求。项目总监既是一个领导者,又是一个管理者。特别是在工程项目监理工作中,更多的是应发挥管理职能。领导和管理二者具有兼容性和互补性。要融领导和管理寓服务之中,坚持监帮结合,通过服务实现有效的领导和管理职能。项目总监在履职中,既不能丢掉领导职能,只偏重于技术,偏重于过程和方法,而忽视整个项目参建方的认识统一、步调一致,团队建设,忽视充分发挥项目监理人员的积极性;也不可只重视确定方向、目标而忽视如何实现这些目标的具体管理任务和措施、特别是如何实现精细化的管理的问题。
三、 权力与责任
权力和责任,同样也是一个项目总监在履职中不可或缺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规定项目总监有13项职责,总监的工作多达65处之多,这还不包括现在要求的安全和节能等项责任,同时,规范也赋予了项目总监一定的权力。比如,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权,签发开工令、停工令、工程款支付审批权等等,这些权力是为了履行项目总监职责所必须的。做任何事情,都必须权力和责任相匹配。不能是无责任而有权力,也不能是有责任而无权力。只有责权一致,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总监的作用和功能。项目总监要正确对待权力和责任。要慎用手中的权力,明确权力是为履职服务的,在行使权力时也是在履行职责,不能只要权力不要责任,也不能该行使的权力不行使,在工作中不作为、失职渎职,也不能把手伸得太长,什么也想管,滥用职权、甚至以权谋私。目前,由于建筑市场尚不规范,项目总监的一部分权力往往被剥夺,使项目总监应有的权力小于应该承担的责任,结果出现无法履行职责、完成工程监理任务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项目总监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对规定的应有权力必须依理据争,为工作争权,为履职尽责争权而决不是为个人争权。
四、工作与学习
项目总监在工作中要自觉的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要在工作中学习和在学习中工作。这也是项目总监在履职中表现出来的“两重性”。项目总监在工作时要有强烈地学习意识。学习不仅是读书、也不单单是短期培训,而是一个人每天都不可或缺的一项任务,是一个人工作中应具有的常态。要工作得好、有成效,就要做学习的有心人。一是,向工程实践学习。加强对工程的巡视检查,对工程建设的情况要了如指掌,带着发现的问题学习,在解决问题中学习,使自己在工作中得到提高。要懂得并学会使用建设法律法规,知道工程建设的各项指标和要求,知道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对于工程上的一些“软肋”,可能造成的质量隐患、安全事故,要有针对性的学习和预防,要有发现问题的眼力,解决问题的魄力,化解风险的能力。二是,项目总监虽是项目监理的领导和管理者,但由于目前建筑功能日趋复杂、多样化,建筑技术日新月异,项目总监个人的专业的局限性,不可能自己什么都懂、什么问题都看得出、看得准。这就必须有向周围的工程技术人员学习的精神,不能认为自己是项目总监就不好意思,要通过互相学习,通过充分发挥监理团队每个人的智慧和才能,真正有效的落实项目总监负责制。人都是学而知之,不会因为作了项目总监就自然而然的比别人知道得多、能力比别人强,水平比别人高。只有拉近学习和工作的距离,形成爱岗敬业浓厚的学习风气,在工作学习、在学习中工作,补上学习这个短板,才能适应目前建筑市场水涨船高的形势要求,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五、 责人与律己
项目总监在领导项目这个团队的时候,在与各参建方共事,进行工程监理,对工程进行控制、指挥的时候,必须有一定的权威。要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适时对项目团队提出工程监理的意见和要求,对发现施工方存在的质量、安全等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对严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标准和强制性条文的现象,提出批评,责令其限期整改。拥有权力这是领导者的自然属性。不然,说话没人听,没有执行力,项目总监也就无法驾驭和指挥建设工程。责人也有其艺术。不能以项目总监自居,以势压人。而应尊重对方,以理服人。据我了解,在这方面不少项目总监还缺少很好的修炼,他们往往说话粗声大气,不看对象、不讲分寸,板着面孔训人,甚至还嘴带脏字。这样做,既便是好心,指导思想也没错,但很难使人心服口服,达到满意的效果。所以责人要从效果出发,要考虑到它的执行力。责人同时也应当律己。下属工作没做到位,就要检查一下自己布置工作时是否讲清楚,有什么要求,应达到什么标准。施工过程中出现了问题,以致某个部位发生了质量事故,不仅要责令施工单位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方案,而且项目总监也要从监理自身查找原因,对监理制定的规划、细则,对过程监管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自己对整个施工现场的管理进行认真的反思。不能以正确自居,只看到别人的问题,甚至有怨气,而放松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只有将责人与律己结合起来,才会正确认识自我,并在错误中学习,接受教训,才可能避免因同类错误的发生而给工作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在工作中不怕丑,多作自我批评,就会影响周围的人,形成一种面对现实,以积极的态度解决问题的良好风气。
六、 刚性与柔性
项目总监在工作中,有刚性的一面,也应有柔性的一面。刚性就是工程监理中的原则性,要严格执行国家建设的法律法规,以此来规范参建方的执业行为。而柔性就是工程监理中坚持以人为中心,其最大特点不是靠简单的发号施令,而是依靠人性解放、权力平等、民主管理。这在项目总监身上都是不可缺少的素质。对于工程管理中的一些原则性问题,比如,涉及到有关执行国家建设法律法规、标准、强制性条文,对涉及到施工材料、构配件的质量问题,对违反施工程序可能给工程造成质量隐患、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问题,就要敢于较真,六亲不认、铁面无私,有非常强的原则性。如果不这样,且放任不管,没有坚决修正错误的决心,那就是严重的失职渎职行为。在处理原则性问题时立场要坚决,态度要积极,这种刚性管理决不等于态度不好、训斥人,而是要面对客观现实,实事求是的解决问题。在刚性管理中也需要柔的一面。“柔性管理”的特征:内在重于外在,心理重于物理,身教重于言教,肯定重于否定,激励重于控制,务实重于务虚。项目总监要高度重视各方面的意见或建议,激发每个员工的内在内在潜力和积极性、创造性,使团队成员心情舒畅的工作共同承担工程建设项目这副重担。
项目总监绿职的“两重性”,就是要求项目总监对自己的工作有一个正确定位,具有正确的强烈的角色意识,有项目总监对责任的担当,有协调关系、处理问题的能力,有较宽阔的眼界和科学的工作方法,能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升自我,更好地胜任项目总监之职,出色完成工程项目监理任务。
【打印】 【关闭】
分享到: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