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监理收费低收费难的一个好办法

发布时间:2013-06-25      新闻来源:一览监理英才网

   

     建设工程监理收费低、收费难的问题在很多地方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工程竣工质监部门正式验收了,甚至工程投入了使用,监理费还是要不上来。特别是一些工程并非监理单位的原因,增加了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延长了工期,如合同约定工期一年,实际干了两年还多,监理单位确实支付了很大费用,建设单位本应按监理合同约定的计算方法支付监理单位相应的费用。然而一些建设单位就是一拖二赖,少给或不给应支付的监理费,给监理单位造成了很大困难,也破坏了建筑市场正常的工作秩序。

     哈尔滨市工程建设监理管理部门,针对工程监理收费低、收费难的问题从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出发,介入了工程建设监理的收费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凡在哈市的建设工程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确定监理合同约定的收费率,在监理合同签定后,建设单位需预支付监理单位监理费总额的30%,在办理开工许可证时,建设单位必须出具托收银行的收付凭证,否则不予办理开工许可证。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监理单位监理费总额的80%以上,并出具托收银行收付凭证,否则不予备案。政府管理部门这样做,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一是有效地解决了压低监理收费标准问题,二是有效地解决了监理费收缴难的问题。从而保护了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也有利地维护了建筑市场的正常工作秩序。


 

打印】    【关闭
分享到: 分享到qq空间 qq空间 分享新浪微博 新浪微博 人人网人人网 豆瓣网 MSN 腾讯微博
技术电话:0755-86153989  销售电话:0755-86153513 求职热线:0755-86153513 客服信箱:jljob88@jljob8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