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改革现有工程监理制度,逐步推进施工监理向项目管理的过渡。虽然是试点,但是在全国铺开的趋势已经显现,监理企业和监理从业人应做好准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抢抓机遇,奋发有为,增创广东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新优势,为广东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现就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深化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健全以建设单位为核心,工程建设各方各负其责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分担机制。改革现行的工程建设监理制度,逐步实现由施工监理向项目管理过渡。探索推行工程质量担保、工程质量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推动企业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推进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强化过程控制,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理清政府监管职责,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方式,健全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的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信用信息的采集、发布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工程质量安全信用管理与建筑市场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和资质资格管理等有机联动。形成主体负责、中介服务、政府监管良性互动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